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2020年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全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六、报考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等在岗群体。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1日
(二)考试地点: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三)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于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我院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总分满分为350分。
八、成绩查询
考生12月5日起可通过我院官网(www.dvctt.com,数据科贸-录取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九、录取规则
(一)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我院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官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录取成绩相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同分时,则依次按照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优先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免试条件: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院审核,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1、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需书面向学院请假。
2、逾期15天未报到注册的,注销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存在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就读要求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就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我院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修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颁发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川教函[2020]478号文件规定,我院向此次扩招学生缴纳学费的标准为按8000元/人·年。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院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六年。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五、其他事宜
(一)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所有考试录取的信息都通过学院官网、官微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官微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四)考生参加扩招考试的交通费用自理。考试当天学院餐厅免费为考生提供就餐。
(五)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统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二)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三)咨询电话:0838-5587008、传真:0838-55870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8-5587280
(五)学院官网:www.dvc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