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1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院校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建制公办专科层次高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系列。学校集四十余年成功办学经验,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连续十五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达到96%以上。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本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3、在河北省录取规则:河北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我校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同分考生排序原则:历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本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资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300元/年;(4)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装院路68号(蟠龙湖校区);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石家庄市校区)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电话:0311-68108550
传真:0311-68108855
学校网址:http://www.dkyaol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