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无男女比例限制)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绘画 | 本科 | 4年 | 5人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绘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三校生招生考试。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1. 文化考试时间:
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 外语
2.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22日(星期六)9:30-15:00
地点: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逸飞楼美术学院
(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学校官网相关考试规程)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基于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资格线(资格线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以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单科测试满分为100分,单科合格分为60分,考生须所有单科合格)。
二、依据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同分规则: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素描基础成绩、色彩基础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0元/年,收费依据(上视董决字[2019]9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5]2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059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iva.edu.cn--招生热线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十七、其他须知
考生可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平台内在线咨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三校生招生)
院校填写 |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 校 全 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 ||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 信访办: | 发展规划处: |
财务处: | 高等教育处: | |
民办教育处: | 学生处: | |
国际交流处: |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 |
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