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江苏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扶贫帮困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学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在40%以上。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开发区校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12个提前招生专业在开发区校区就读。)
2、易家桥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
(学前教育专业在易家桥校区就读)
3、如皋校区:南通市如皋市学宫路1号
第四条 学校介绍: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全日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编报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报考;负责考生招生录取、资格审查、信息建档和新生入学各类数据统计、生源质量分析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总数740人,根据各地需求情况、生源情况、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设置申报,并由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2021年招生专业共13个,分别为:学前教育(师范)、美术教育(师范)、音乐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电信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商务英语、体育运营与管理、音乐表演。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10门均需“合格”;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必须8门以上;其他专业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必须6门以上。
二、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纹身或吸毒史的。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提前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并由所在中学盖章后校测时交我校招就处审核留存。
2.考生的身体条件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有关项目结果需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3.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
4.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3)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招生考核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
1.考核内容:
(1)文化测试成绩由《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成绩按合格为40分,不合格为20分换算,总分4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含体能条件、语言表达、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00分,按项目比例累计换算,其中形体25%、音乐25%、语言交流25%、美术素养25%。
(3)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
(4)报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专业省统考或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2.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单独划定投档录取资格线。
1.学前教育专业和普通高职类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比较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排序录取。
2.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依次排序录取。如参加省专业统考的考生将结合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录取。优先录取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考生。
3.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排序录取。
4.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策性加分:根据《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获得国家足球项目一、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门数不受限制。
第六章 其他
1.考试费用: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
2.学费:普通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
3.住宿费:600-1500元/年
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其他事项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应满足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本简章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编码: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1
招生网址:http://zsjy.ntn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5509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