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学院积极响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招生改革政策,2020年继续实施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过单招选拔具有专业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现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用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开展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代码:14372(国标代码)、5363(招生代码)
第八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第九条 学院简介: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郑和故里、古滇都域的滇池之滨一昆明市晋宁区,这里山清水秀,静谧安静,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是昆明市重点打造的国际化康养新区。学院分晋宁和昆明两个校区,共占地1200亩,建筑总面积55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96万册,固定资产总值逾17亿元,教学、科研、生活设施设备配套齐全。
学院设有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成教专科和普通中专四个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学生30000余人,设公共、基础医学、护理、临床、口腔、检验、药学、影像、中医和继续教育10个二级学院,开设医学专业39个;现有教职员工1270余人。
学院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高度重视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内投资3亿余元分专业建有实训楼12栋、实训室300余间,配置有3D虚拟解剖系统、CT、DR、彩色B超、关节镜、腹腔镜、内窥镜、脉诊仪等大批国内外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还配套建有生命科学馆、民族医药痛症治疗研发中心、OSCE考试中心(云南省医学院校唯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模拟药厂及省级口腔实训基地、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等规模化教学研一体化实训基地。校外与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延安医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等省内外316所(直属医院3所、非直属医院7所、教学医院61所、实习医院245所)优质临床医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临床教学基地在满足教学工作的同时,还为学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有35%的学生通过实践基地直接就业。为帮助学生专升本,选拔优质教师为学生做考前辅导,并与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学院、昆明医科大海源学院等优质本科高校合作,确保专升本录取率达75%以上。学院不断提高就业工作质量,主动服务学生年均就业率高达97%以上。
学院办学质量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2016年荣获西南地区 “标准化病人(SP)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护理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先后被上级主管部门授予“五一劳动奖状”“云南省优秀民办学校”“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省级优质教师素质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单位。三年来学院师生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荣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3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50项, 2017年学院首次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护理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也是云南省第一次在该赛项上获奖;2016年学院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培训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国赛,云南省荣获全国团体一等奖。
学院专注医学职业教育26年,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医学专业人才近6万余人,毕业生遍布云岭大地。今后,学院将“不忘初心”深入落实学院“送人千金不如传人一技”的理念,立足云南、覆盖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主动融入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和理论功底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省职业教育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办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普高生:通过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1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三校生:通过2020年三校生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考办法:登录http://www.ynzs.cn(云南省招考频道),点击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按程序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
第四章 考核方式及录取
第十三条 考核专业:
考生在报到时,结合自己所填专业和自身的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
一、普高生:
采取学业水平成绩量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总分420分。
(一)学业水平成绩量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满分为22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
二、三校生: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总分420分。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考试,参照省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采取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综合试卷答题,总分200分,其中语文6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政治6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220分,其中技能80分,面试140分。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单招录取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设单招领导小组和纪律督察组,严格按省招生考试院的录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工作。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的原则录取。
二、根据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等按职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色盲和色弱不予录取。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四、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免试入学的相关规定,满足条件者,还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测试,缺考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省考试院在招考频道上公示。公示结束,根据规定在省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
一、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经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录取学生与秋季招收学生一并入学。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
二、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助学保障
一、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对贫困学生实施资助。此外,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渠道,帮助贫困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
二、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政策优先享受助学金和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
一、与统招毕业生一致,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根据行业准入制度,毕业证按专业,具有报考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学院单招工作,全程在党委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的原则,按章程开展报名、考核、录取工作,纪律监察0871一67803258。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处(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二、邮政编码:650600
三、招生咨询电话:0871一68301823(兼传真);67882123;67883123(工作日接电话时间: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30)
四、学院网站:http://www.kmhpc.net
第二十一条 特别声明: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单招事宜,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单招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由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