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重要精神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四川省2020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等文件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保质保量、稳妥有序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548,在川招生代码5659)
三、办学性质
民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层次
三年制普通大专教育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六、报考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报考对象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志愿填报办法
本次扩招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专业志愿。退役军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满1年及是否自主择业。
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 9:00—17:10
2、考试地点: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可2020年12月5日登录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ccas.edu.cn)进入招生系统模块进行成绩查询。
九、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总成绩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1、对于退役军人,以退役时间先后进行录取;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从事报考专业相关工作时间长短进行录取。2、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取。3、获得相关表彰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十、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新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保留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就读地址: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
(二)学习总课时:一般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10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和教育主管厅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群体的学生在读期间交纳学费8000元/年。退役军人,须退役满1年和自主择业,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助8000元/年(免交学费)。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6人间)、1200元/生/学年(8人间),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
十三、学籍管理
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和校务会集体审议通过,并授权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
(三)咨询电话:0834-3808985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4-2522800
(五)学校网址:http://www.sc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