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约合28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3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6.4平方米;生师比17.8:1 ;专任教师9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5.9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2.3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5665.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989.8 元;图书17.2万册,生均图书81.7 册。
住宿条件:2023年新生宿舍标准(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4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工艺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5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6 | 570114K | 特殊教育(师范类)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3000 |
7 | 550101 | 艺术设计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000 |
8 | 550107 | 书画艺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000 |
9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0 | 520602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1 | 520602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矫形器制作)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2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3 | 590301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4 | 550111 | 美容美体艺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学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学校奖学金(400-1200元/生/学年)。具体评选人数以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当学年划拨计划为准。
(二)助学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学年)。具体资助人数以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当学年划拨计划为准。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符合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学费、住宿费减免。
※以上资助政策如有变化,按国家、省及学校最新政策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限招色弱,对进档考生该专业的予以退档,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对进档考生该专业的予以退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相关政策,政策性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历史类考生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物理类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工类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http://www.lntjsz.edu.cn
7.本章程内容如与最新政策不符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