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会议的安排,为了确保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成立以执行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招生处、纪检监察、后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
(四)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官网(www.tficedu.com),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在学院官网首页“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确定,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确定专业志愿时须确认考生类别,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每位考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考生专业志愿填确定毕并提交后在“网上缴费”中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保留缴费记录于3月26日到学院现场审查时交学院审验,网上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也可在现场审查时补缴费。已缴费考生于3月26日现场审查时在学院招生处打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经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单招诚信报考承诺书》上作诚信签名。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出具已缴报名费凭证,若未在网上缴费者可在现场缴费。缴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30-17:30。
(二)考试地点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86号)。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科目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总分300分。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从业要求,对普通高中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等;对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分,满分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如果总分相同,按单科考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6.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7.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前向我院招生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杂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四)高职单招计划纳入学院2021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高职单招计划未完成,可转入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五)学院高职单招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六)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严守招生纪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考生资格审查,命题工作,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工作,考风考纪工作,评卷工作,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处理。
(八)本章程由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处
(二)学校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86号
(三)咨询电话:028-37393338、028- 37393339
(四)纪检监督电话:15928723437
(五)学校网址:www.tfic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