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 21:41:47
开学后各学院会组织收取户籍迁移材料(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页、一寸照片、录取通知书、签字确认书)后,以学院为单位在入学教育期间到保卫处办理,不接受新生单独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新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逾期将不能再补办。其中本科生户籍办理无须再接收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招办将为各学院统一发放户籍办理专用的“天津大学本科生录取通知书”。对于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非天津本地生涯须填写非津籍人口登记表,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在入学教育期间送至保卫处户籍科。注:户口迁移证须在报到之前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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