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的“内蒙古赤峰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获悉,2022年内蒙古赤峰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加分对象及分值。
(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时加10分。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时加20分。
(二)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有关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有关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四)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中考,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符合以上多项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的一项。
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消防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优待资格审核表及优待证明。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②学校初审后,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期间市区两-18-
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各旗县区中招办于3月2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公示等材料报市中招办。审核认定结果市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3)未于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一律不予追加。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