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南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照顾增加分数的考生范围和增加分值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6分并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8分并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9分并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2.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号)有关要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2022年中考继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 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
3.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且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18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9分)录取。
6月20日前,如国家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另有对考生升学考试照顾的政策,将依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予以实施。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符合多个条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其中一项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审批说明”。
各初中学校须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