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学院

青岛 / 民办 / 建于2004 / 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2024-07-05 22:49:49|发布者:用户14785|115阅读| 举报

1条回答

  • 匿名
    2024-07-05 22:49:49
    青岛城市学院实施人性化的专业录取和转专业政策,把专业选择自主权交给学生,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除政策性限制外,学校尽可能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入校后,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在校生,在校学习至少满一学期后,满足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具体办法执行《青岛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专升本学生;
    (2)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3)尚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
    (4)艺术类专业与普通文理类专业互转;
    (5)春季高考学生不同大类内互转或转到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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