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世的是不需要进行政审。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的家庭成员具有以下具体情形的,其本人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4.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5.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考生的家庭成员因上述第1项情形,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考生的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