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11:26:19
1.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考生成绩,结合体检意见,将考生调剂录取到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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