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17:43:31
转专业政策每年由教务处制定,请参考教务处的最新通知。 基本原则:校区间不转专业(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申请条件:(一)申请转专业同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大一或大二在读学生; 2.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 3.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2.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 3.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4.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三)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四)参军、休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复学时原专业已撤销的可申请转到相近专业。与前述条件有冲突的,需报学校审批。 时间: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第二或第四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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